为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5月14日,法学院在东海岸校区C栋行政楼429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领导班子专题读书班。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明强主持,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各基层党支部书记、行政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与学习。
专题读书班共分为两场,刘明强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丽婷分别以“加强党性修养,坚持廉洁从政”与“坚持党的纪律,践行群众路线”为主题作发言;院长邓剑光和副院长邱国良领学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;汪曲同志和康全礼同志围绕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阐述学习体会。
会议中,刘明强强调,自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始终严肃对待作风问题,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,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全体师生党员要深刻认识新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的主旨要义,进一步了解“廉洁纪律”的深层次内涵,严守以下四个方面要求:一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,坚持廉洁从政;二是杜绝“四风”隐形变异问题,捍卫作风建设成果,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纵深发展;三是党员先治“小家”再齐“大家”,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过得硬,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四是面对党员干部对公权异化和滥用的情形,应完善党纪处分,用“四个必须、八条规范”规范党员干部。
张丽婷强调,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,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,更是我们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。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,更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,必须予以坚决纠正和惩处。全院师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筑牢思想防线,坚持群众纪律,做好群团工作,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式建设。
邓剑光表示,政治纪律学习是党组织和党员为了确保在政治方向、政治立场、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上的一致性和正确性而进行的重要活动。通过学习,党员和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政治纪律的精髓和实质,确保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。
邱国良指出,新修订后的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组织纪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,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行为准则,并要求全体师生党员要严守“四个服从”,杜绝“负面清单”行为的出现,维护党的集中统一、保持党的战斗力。
汪曲同志和康全礼同志分别就党的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展开论述,明确全院师生党员在工作中,应正确履职,担当尽责,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;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、严以律己,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。
下一步,法学院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“四大纪律要求”,不断筑牢思想根基,致力于引导全员师生党员全面学习、深刻认识、明确界限、严守规范,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共同维护党纪权威,从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向更深层次迈进。
文字:金宪韬、冯迎
图片:张立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