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海岸校区师生员工:
根据《汕头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(汕大〔2025〕111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秩序,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管理,现对东海岸校区内废旧自行车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认定标准
停放在东海岸校区公共区域的自行车,凡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自行车,将被认定为废旧自行车:
1.车把、车架、车轮、车链等核心部件缺失或严重损坏,已丧失正常骑行功能;
2.车身严重锈蚀、积尘厚实,明显长期闲置已无法正常使用;
3.其他经核查认定为废弃状态的车辆。
二、清理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1.自行处置阶段(即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)
请车主自查,若个人自行车符合上述清理标准、但仍有使用价值时,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洁、维修后恢复使用或带离校区。
2.集中存放阶段(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日)
逾期未自行处置的自行车,校区安保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逐一核查、认定后,统一搬运至临时存放点(学生宿舍A座南侧、美华路与翠峰路交界校道)集中存放。
3.自主认领阶段(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)
车主自行前往临时存放点认领。继续使用前,需确保对车辆进行相应的清洁、维修。
4.统一清理阶段(自2026年5月1日起)
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,将视为无主废弃物统一清理出校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师生员工在校区日常使用自行车时需规范停放,禁止堵塞消防通道,不使用时需妥善锁好车辆。
2.临时存放点仅作周转存放,不作长期保管,车辆认领后请立即移至规定停车区。
3.请师生员工相互转告,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,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。
特此通知
东海岸校区管理委员会
2026年1月8日